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学院《单位(部门)年度考核办法》(吉工职院人字〔2014〕32号)文件要求,经单位(部门)总结、考核评分,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,学院表彰的2014年度先进单位(部门)是:
教学单位:质量与安全系、商学院;
非教学单位(部门):办公室、招生就业处、教学质量评估中心。
学院希望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(部门)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;希望其他单位(部门)以先进单位(部门)为榜样,团结进取,扎实工作,为学院建设高水平的职业院校的目标而努力工作。
此通知
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2014年12月25日